“你陪我长大,我陪你变老”
赡养老人是一种美德
也是法定义务
深受疾病困扰的黄奶奶
虽然育有三子
却面临“老无所养”的情形
这是怎么一回事?
年6月21日,花都区法律援助处接到炭步司法所工作人员反映,74岁的黄奶奶被“抛弃”在医院,医院数万元医疗费,且后续生活费用难以得到保障,希望得到法援处的帮助。得知情况后,法援医院探望黄奶奶并了解相关情况。
年4月
黄奶奶医院治疗3个月,她的三个儿子均未承担赡养义务,亦未负担黄奶奶医疗费用。
年7月
经炭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,兄弟3人签订了关于赡养黄奶奶的《调解协议书》,但并未如约履行
年3月
黄奶奶再次因病住院,被确诊为“脑梗死后遗症”等疾病,没有独立生活能力。除小儿子支付了元住院押金及护理费外,三兄弟都未负担其他治疗相关费用,亦未履行陪护照顾的义务。医院治疗后已达到出院标准,三兄弟亦不为其办理出院手续。
考虑到黄奶奶身体状况,以及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交相关材料,在司法所协调下,黄奶奶委托其大儿子准备好申请材料代其申请法律援助。黄奶奶的申请属于追讨赡养费的情形,符合免予提交经济困难状况申报材料的条件。
年6月23日
花都区法援处指派广东创盟律师事务所吴燕玲律师承办该案。接受指派后,吴律师立即约见黄奶奶的大儿子了解案情,医院、炭步司法所、法律援助处沟通,调查取证,准备证据材料。
年8月12日
花都区人民法院判决三兄弟共同承担黄奶奶治疗期间的检查费、药费、医疗费、专陪护工费、日常伙食费和生活用品费用,且自年8月起,每月15日前各向黄奶奶给付赡养费元至其去世。目前,黄奶奶已跟随其大儿子生活,赡养问题也得到了圆满解决。
花都区法援处表示
将继续致力于维护老年人权益
不断创新工作方式
主动作为走出去
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上门服务
充分发挥职能优势
化解家庭纠纷、维护社会稳定
来源丨花都区司法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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